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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1、具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测考科目为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
2、三校生和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不全的高中生考试科目为入学测试(内容为艺术人文、基础数学、生活英语、科技常识)和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特殊专业需要进行专项测试或面试,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于2012年2月16~18日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4日9:0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开具的报考证明(高中生须持 高考报名号)、户口本、毕业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退伍士兵报名办法: 2012年我院招收4名退伍士兵,归入高中生计划中,考试单列。2012年2月25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书、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二)学校志愿填报:参加D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D组的五所学校范围内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每校可填3个专业志愿。
三、考试时间:
2012年3月3日上午8:30起,专业考试时间:2012年3月3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专项测试或面试相关事宜:见我院招生信息公告。
四、加分项目:
1. 政策加分:按教委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高中生加分分值按《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规定的60%进行加分;三校生加分分值按《201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指南》进行加分;加分加在合成后文化成绩的总分上,未明确的项目学校不予以加分。护理专业对口中职校长推荐加3分。各类奖项不可累计累加,取最高分值记录在案。
2. 技能加分: 2012年技能加分分为两块:一、各类职业技能证书;二、“星光计划”中职校技能大赛得奖证书(一、二、三等奖)。考生应持原件现场交付复印件,确认后予以记载。具体内容、加分方式见附件二、三,各类技能证书加分不做累计累加,取最高分值记录在案。
3. 政策加分和技能加分之和纳入总分,记录在案。
五、录取规则:
1、a)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不全的高 中考生和三校考生的测试成绩和加分项合成总分后,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b)具有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一般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十门成绩折算分)×50%+技能测试成绩×50%+政策加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十门成绩折算分)的折合分计算方式见附件四。
2、空乘专业在划定录取成绩时,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其他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各志愿之间也无分数级差。
3、因专业特殊要求,考生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专业必须经过专项测试;护理专业必须经过专项面试,测试合格方可填报以上相关四专业。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情况后,前三个专业按我院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录取时,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文化成绩合格,按文化总成绩(含加分项目)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录取成绩=文化总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5、同分考生,三校生及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考生,以入学考试成绩为先,具有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按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6、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录取专业方法视同第一志愿考生。并承认第一志愿学院的相应技能考试成绩。 |